是个爱种花养动物的小老头,曾经养过三只兔子。
他偶尔也会帮着照料,其中最白最小的一只垂耳兔常被另外两只大兔子欺负,所以他最宠爱它,垂耳兔也很聪明,认识而且亲近自己,每次听到他的脚步声都会凑过来,短小雪白的前爪扒拉着他的腿,仰头,亮着眼睛,耸鼻子讨好要好吃的。
后来他选择了做水手,跟着法老号头一次出海,一走就是几个月,回家后见过父亲,第一件事就是先跑到阳台去看垂耳兔。
年轻的爱德蒙唐泰斯站在门口,看着一大窝小兔子惊呆了。
“爸爸,你什么时候又买了这么多兔子。”
他的垂耳兔受欺负了怎么办。
父亲抽着他从马耳他带回来的卷烟,在一边说:“都是你偏爱那只搞出来的崽子,你不知道吗,兔子最能生了。”
说完后,像是听到他的脚步声,垂耳兔扒拉开他的两个大老婆和小崽子们,又凑过来,依赖蹭他的腿,晃着两只长耳朵,还像是以前不经事一样讨好他要吃的。
阿里注意到,伯爵的表情突然变得非常复杂。
良久后,他转过头,冷静道:“阿里,我之前说过,等我了结巴黎的事情后,你就去英国服侍少爷的。”
从来只听从主人的安排,阿里茫然点头。
“你擅长带孩子吗。”
阿里:???
第二天一早,将晾干的束胸又塞回暗格,克莉丝才开门下楼,正偷偷庆幸着不用吃茄汁豆和烤肠时,她的老师就像千里之外有感应一样,将信恰好送到了她面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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