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此外,马周还建议行推恩令,这些自治领一代代的推恩分封,就跟大家族分产一样,不让他们维持大家族制。虽说推恩分封后,领地还是一家之地,但几代下来,关系可就复杂了。
“再有一个,自治领地必须推行大唐之律令、税法。”
朝廷可以允许自治领拥有自治之权,可以给他们行政司法甚至是统兵之权,但是他们却得严格采用大唐的律法和税律等。
“其领地山川河流矿石渔产等全归领地所有,但税赋三分之一,须上缴朝廷国库,余者归领地自留。”
养兵养官等等,朝廷一概不管,修水利赈灾民等,也都是自己负责。
朝廷直接抽三分之一的税,因为距离远,所以这笔税直接折成金银等轻货上缴。
除了不允许自治领地互相攻伐,不许侵犯朝廷疆土等,允许他们自己开拓领地等,反正朝廷不干涉。
李世民听出来了,马周的提议确实很胆大,这根本就是一个权力更大的世封制度,要说区别,那就是如今朝廷推行的世封制有两个,一是授封给宗室皇族以及实封国公以上的世封,授为世封都督和刺史,授封在边疆之地,都是武德朝时的羁縻之地,世封永镇。
只不过到如今,这些世封实际也仅保留了封地三分之一的税赋收益,还有对封地都督、刺史职的世袭权力,以及对封地的监察之权。其余的行政啊司法啊军事等权力都没有了,连封地的护卫亲兵都一再压缩,基本上就是点世袭的空头官衔,以及还算不错的经济收益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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