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琅坐在大宝船艉楼的大书桌前。
手里提着一支饱蘸徽州松墨的湖州紫霜毫,却迟迟没有下笔。
“可是这湖笔不合阿爷之意,孩子去为阿爷寻宣笔来。”长子秦俊在一边磨着墨,见状说道。
秦琅却只是笑笑。
“关于宣笔的由来,你可听说过?”
“儿臣曾听老师说起,说当年秦国大将蒙恬率军南征伐楚,行至如今宣州中山地区,发现中山兔肥毛长,质地最佳,于是以竹管为笔杆,兔毛为笔头制作毛笔,世人称为蒙恬笔,为宣笔之鼻祖。”
秦俊长的高大英武,犹如秦琅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,或许是继承了其母玉箫的诸多优点,英俊斯文,潇洒倜傥。
秦琅这次出海,特意带上了自己的十三个义子外,还把几个亲儿子都带上了,不过因为是渡海航行,为安全见,秦琅的船上只带了长子秦俊,其余诸子分几批分船随后而来。
业已十六岁的秦俊已经如个小男子汉般高大,秦琅现在已经开始有意培养锻炼他,让他时刻跟随自己身边学习。
“其实蒙恬之前,很早就有楚人制作毛笔了,只不过当时的做法是把笔头夹在划为四片的竹杆头上,然后麻丝夹缠,再涂上漆汁。蒙恬笔则是加以改良,改成了如今我们看到这种笔杆一端镂空做成笔腔,再把笔头放入笔腔中。这个改良使的笔头固定在笔腔中易于长期保持浑圆状态,利于书写,二则可以保持端正的位置,再则更稳定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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