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风格比较独特,又文艺又带点点颓废,他的代表作已经无从考查,但还有几句名言流传至今,比如:
我记得儿时/王子和公主的故事/我说/我要做王子/可我只是/带着面具的骷髅
我想带你潜入森林/沉入海底/让你被野兽撕咬/让你葬身鱼腹/然后/用尽一生缅怀你
如果你愿意/一层一层一层/剥开我的心/你会看见/四个心腔/互不相通/却彼此依偎
……
除了写诗,苟谦任还是个老法师,每天端着一米长的单反摄像头,去高中拍女生,拍出来的照片放到自己的账号里,被一堆粉丝追着夸,这些照片捧红了几个小女生。
当时,他的初恋夏筱珊刚刚和他分手,要去国外留学,他的工作也恰巧在这个时候出了一个他承担不了的大问题,而被辞退。
他在人生的最低谷,遇见了如百合一般清澈芬芳,又清高自傲的高中生陆岑岑。
一开始决定追她的时候,并不是因为她是艺术家的女儿,也并不是因为她有钱,纯粹只是觉得她长得好看,气质高贵,像自己梦中的女主角。
他不停地在陆岑岑面前展示自己的才华,他整整一个硬盘都是陆岑岑的照片,他给她写了几万字的诗歌,陆岑岑终于有被他感动的迹象。
就在这个时候,夏筱珊回来了,她找到苟谦任,对他说她还爱着他,只是不想拖累他才提出分手的。
苟谦任这个人最狗的地方就是摇摆不定,被相识多年的初恋一顿猛哄,苟谦任又动摇了,决定还是选择和夏筱珊在一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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