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大明新修《民法典》中关于着作权的规定,访员因职务而接受报社委派所创作的文字,其所有权归属于报社。报社有权力在其认为合适的时间、版面刊登一次或数次,有权利转卖其他报社,或者禁止其他报社刊登。
自由撰稿人则不受此限制。
而且资助行为在大明民法体系中被视作无因行为,即不考虑任何原因、动机。万一拿了报社自助的自由撰稿人写出了与报社立场不符的文章,报社甚至无法阻止他投递给竞争对手。
这就是周衡需要访员而不需要自由撰稿人的原因。
然而尹如松的履历实在太好看了,而且他开创的地理志新修方式在大明官场中引起了极大反应,给广大地方官员开拓了思路。虽然尹如松自己并没意识到这点,但周衡作为体制内的官员,对此却是十分了然。
在经历了一番思想斗争之后,周衡决定亲自找尹如松谈谈。
尹如松如约前往皇明报业的总部,一座三进的大宅院。面带微笑的侍女——如今也叫佣工,领着尹如松进了周衡的办公室。因为《皇明通报》的官方属性,周衡并没有卸去官身,仍旧是大明朝廷的正六品文官,本官是翰林院侍读,差官是《皇明通报》总裁官。
看到身着文官常服的周衡,尹如松心中的块垒消去许多。
周衡微笑着与尹如松同辈相称,十分礼遇。一番寒暄之后,周衡终于开口问道:“先生可知道皇明报业本职是为朝廷正视听,分黑白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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