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某些约定俗成的规则的制约下,帮会与帮会之间的斗争,往往会被竭力控制在某一个范围之内!
因为不管怎么说,华夏是一个法制国家,只要不做出一些引起民愤的事情,政府对于帮会的存在通常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。也正是因为这样,在帮会的斗争中,见血很正常——因为凡是斗争,无论规模大小,必定就会有人受伤,这是无论如何也避免不了的。
但是死人,却很少会生!
可以把对方打得头破血流遍体鳞伤,可以把对方打成残废,可以随便砸对方的产业,但是却绝对不能轻易杀人!
因为杀人偿命,这是三岁小孩也懂的道理,华夏的刑法,并不是摆设,华夏的警察,也不是假的!
违反且被现者,必定会受到“国家机器”的制裁!
这就是规矩!
除非你所站的位置高到当地ZF不得不权衡一下这么做到底好处多还是坏处多的程度,不然都必须得要遵守!
当然了,说是这么说没错,可我们要记住一点,抓不抓是态度问题,而抓不抓得住,则是水平与运气的问题……
也就是说,立案是一定会立的,可究竟破得了破不了案,就不一定了……再具体的就不能往下说了,不然的话得被河蟹……
言归正传,李成虽然是红色子弟,并且在ZF的默认下努力、持续地展纵横帮,吞并其他社团,但是他却时刻遵守着这项规则。
纵横帮在s市吞并其他帮会社团的时候,虽然用的手段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比起杀人还要残酷,但是杀人这种事情,在不是不得已的情况下,李成并不愿意自己或者自己的手下去做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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