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一年六月底浩阳地区正式批复,同意成立“林庆县能源产业管理公司”暨“华星能源集团公司”。两套牌子一套人马,对内使用“能源管理公司”名义,对外使用“华星能源集团公司”名义。
这个能源公司,行政架构定为副县级,直属林庆县政府管理。公司领导班子,原则上由林庆县委安排,报地区批准。
浩阳地区对这个工作十分重视,县委书记慕新民和县长邓仲和三次赴地区,第一次走向行署专员曹振起汇报,第二次走向地委书记陆大勇汇报,第三次则是在地委全会上,向所有地委领导进行综合性汇报。三次都是邓仲和主讲,慕新民陪练。毕竟经济建设工作是由政府主导的,这个事情也一直都是邓仲和在筹划,慕新民参与其中,完全因为他是县委书记的缘故,当得给他这个脸面。
老慕知道自己不懂经济建设,在上级面前颇能藏拙,基本上一言不发,只在适当的时候出言表态,支持邓仲和的意见。
自从《人民日报》止式发表社论之后,慕新民的态度有了比较明显的转变,至少明面上,不再高调地“搞斗争”,开始静下心来好好干工作了。大环境如此,县里的情形更是复杂,刘伟鸿强势无比,慕新民也意识到继续强硬下去,后果只有越来越糟糕。而且邓仲和这个方案,与省里成立浩阳地区,统一调度管理能源产业的初衷是一致的,得到了地区和省里领导的首肯。慕新民也没有反对的理由。真要是搞好了,慕新民或许亦能从中获利,分一杯羹。不管怎样说,他还是林庆县委书记,林庆县的任何一项成绩,都绕不过他。同样,林庆的任何一项错误,他也躲不开。
Loading...
未加载完,尝试【刷新】or【关闭小说模式】or【关闭广告屏蔽】。
尝试更换【Firefox浏览器】or【Chrome谷歌浏览器】打开多多收藏!
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,可以切换电信、联通、Wifi。
收藏网址:www.myhetang.com
(>人<;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