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国,咸阳城。
嬴驷于凌云殿内,手握着青蒿毛笔,在宣纸上认真的写字,笔走龙蛇。
自从芈月那日在新宫说喜欢听故事,嬴驷就到系统内挑选了半天,最后选择了《红楼梦》。
女孩子喜欢的,无非是莺莺绿绿翠翠红红,或虐心、或感动、或唯美的爱情。
《红楼梦》乃天下奇书。
曹雪芹先生的语言,美则美矣,实则难记。
若不是系统能将《红楼梦》的内容显现,嬴驷完全想不起书中的内容具体是什么了。
为了给芈月抄书,他已经十几天未上早朝。
朝中一切事宜都是张仪在把持,他与梅长苏的分工还算是明确,各司其职。
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。
嬴驷为了讨取女人欢心,终日不上朝,每日将自己闷在凌云阁,红袖添香夜抄书!这传闻与周幽王烽火戏诸侯有何分别?
若说是有,那么就是周幽王更为荒诞些,而嬴驷好歹没为了一个女人戏弄臣子。
可不出几日,秦国百姓还是将这件事传的满城风雨,人尽皆知。
他们实在是想不明白,成天将‘狗东西’、‘狗娘养的’这些词汇挂在嘴边的君上,能写出什么天下奇文。
街头巷陌,到处都是关于嬴驷的交谈。
“听说了吗,君上最近在写书,好像是写什么《红楼梦》,你知道《红楼梦》是啥不?”
“我哪知道,不过君上这事做的是挺荒诞的,现在朝政全都掌握在相国大人手中。”
“为了一个女人,写书十几天了,文章什么样没看见,倒是觉得身为秦国子民,很丢脸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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