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等尖尖长到一定程度拔下来,把笋衣剥掉,用滚水汆烫5-10分钟捞出,无论是放海鲜酱爆炒还是和着腌肉一起炖,那味儿,能鲜掉眉毛。
竹林里的春笋已经悄悄长到了里格的小腿上,这长度,正是春笋最肥嫩的时候。
里格走到一颗冒出头的春笋前蹲下,从查理的背篓里拿出石刀,先把落叶扒走,再沿着笋体边沿的泥土轻轻掘一圈,等看到露出来的笋体上一个个小黑点,这就到了笋的根部了,用石刀断掉笋根,一根胖长幼嫩的春笋就到手了,查理叼过笋子扔进背篓,两兄弟紧接着朝下一根进发。
竹林里的春笋沿着向阳坡面萌发得密密麻麻,里格在有条件挑剔的时候是很讲究的,专挑初生、短壮的挖。
擦了擦额头的汗,估摸着查理的背篓里已经有四十几颗笋的时候他就停手了。
鲜竹笋这种东西,吃的就是其鲜,嫩,甜的特点,最不耐久放,一旦挖下超过某个时间,竹笋就会变老,渣也会变粗,就失去了鲜笋的风味。
虽然摘下的竹笋吃不完可以晒成笋干保存,笋干又是一道难得的美味,但是竹笋一年四季常有而春笋不常有,笋干的事儿完全不急,慢慢来,还是眼前过嘴瘾更重要。
里格也没有藏私独享这份天然食材的念头,漫山遍野都是,根本犯不着。
他挖够了自己家晚餐和棕熊两兄弟的份,就让查理先把背篓运回部落,他自己又跑了一趟森林把孩子们都集合了带过来,教会他们挑笋和挖笋的要点,让他们自己挑拣着挖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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