楼狮身上的伤更多,新的旧的伤疤纵横交错,血迹已经结成了血痂,进行过初步的清理,看着并没有那么可怕,但也能让人直观的感受到这人曾经经历过多可怕的事情。
晨熙不是没见过楼狮身上的伤疤,但当代社会,疤痕修复的手段其实已经相当的完备了。他以前看到的,就是一些明显进行过修复的浅白色痕迹,并不如现在这样,伤疤如同丑陋的多足虫一样,肆意的攀爬在楼狮的身上,耀武扬威。
晨熙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肚皮。
放松状态下的肚子软绵绵的,一路摸过去,半点代表伤痕的起伏都没有。
楼狮看到晨熙的动作,挑了挑眉:“回去之前我会去做修复的。”
楼狮可没有什么伤疤是男人的象征这种思维。
这些伤疤的确怪丑的,也怪吓人的。
晨熙微怔,摇了摇头:“我不是说丑。”
楼狮抬眼:“嗯?”
晨熙又按了按自己的肚皮,抿了抿唇:“你……疼不疼啊?”
这话问完,晨熙就觉得自己根本就是在说废话。
这能不疼吗!
楼狮再怎么牛逼哄哄,也是个正常人啊。
是人,都会疼的。
晨熙觉得楼狮身上任何一道疤,放到他身上,都能让他生不如死。
我晨熙,这辈子,二十二年,受过最重的伤,就是小学六年级的冬天踩到冰瓷片,脚一滑把自己手给摔骨折了。
其实骨折的时候痛感并不特别强烈,因为人体在遇到这种突发情况的时候,会本能的分泌肾上腺素来掩盖痛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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