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将军,我们赢了!”
天色已经完全黑下来。
无数人还在草原上忙碌着,清点着战利品。
在崔器的命令下,胡人们有些诧异,有些不解的挖坑掩埋尸体。
按草原人的习惯,尸体不用理会,要不了两天就会被野狼和秃鹫吃掉,可谓是回归长生天的怀抱。
不过既然做为宗主的唐军将领说埋坑,那便埋坑吧。
胡人喉头咽动着,双手捧着一把还沾着斑驳血的马蹄金,向崔器邀功道:“将军,这是从他们身上搜出来的,将军您看……”
“和你的族人分了吧,此战有功,除了战马和箭,其余战利器都归你们。”
“多谢将军!”
胡人大喜。
他冲崔器深深鞠躬,然后忙转身,兴奋的向远处自己的族人跑去。
那些族人一个个在黑暗里,在火光的照耀下,一双双眼睛盯着金子,流露出贪婪的目光。
“等等。”
崔器突然扬声。
胡人心里一紧,脸上还是陪着笑,转身献媚的道:“将军还有何吩咐?”
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“我……”胡人先是一愣,接着是一喜,问到名字,就证明人家看重自己,要用自己。
他忙用突厥语喊了一声,然后用结结巴巴的唐语道:“我叫安史那贞。”
“好,明日我们会分兵,你便跟着我。”
“是!”
安史那贞挺起胸膛,脸上喜笑颜开。
分不分兵,他才不管,但是跟着唐军老大,肯定有说不尽的好处。
似今日胜得这么轻松,缴获这么丰盛的,就算他在草原上这么多年,也是不多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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