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晨,朱秀一如既往地被院中传来的棍风声吵醒。
蹲在檐下,朱秀嘴里嚼着一小截柳枝,睡眼惺忪地望着院中正在练武的方翠兰,那根比他胳膊还粗一圈的齐眉铁头棍,被自家老娘舞得那叫一个虎虎生风,棍影漫天!
除了这根大棍子,朱秀还在柴房草垛里,发现其他兵器。
一包用油布裹好的刀,朱秀偷偷数过有五把,观其形制,应该是仿制军用横刀,而且仿制的不错,用料上等,锻造精良...
还有一个小瓦罐,里面塞着一个同样裹着油布的铁枪头...
联想到混在一堆干柴里的那根白蜡木,朱秀很轻易地猜到,这是一杆枪...
朱秀记得,根据《唐律疏议·擅兴律》中规定,私家虽然可以拥有弓箭刀楯短矛五种兵器,但仿制官样必须在器物上刻上锻造工匠的名字及地域出处,而柴房里藏着的那几把刀,严格追究起来应该算作违禁品,按律可以定一个私造私有的罪名,最轻的处罚是笞五十......
至于枪一类的长兵器...呵呵...
朱秀胆战心惊的对方翠兰一阵旁敲侧击,这些家伙什的发现,让他以为自家老娘的根脚怕是大有问题,难不成是什么乱匪、反贼后人什么的。
朱秀搜遍了记忆,也没发现以前的朱秀对此有印象,原来那个书呆子朱秀,压根就没发现家里有这些玩意,对自家老娘为何会武功,似乎也没觉得有何奇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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