亚马逊来了。
只不过谁也想不到的是,这次来中国的,竟然是亚马逊的创始人贝佐斯亲临。
一次小小的合作而已,贝佐斯有必要如此重视吗?
在贝佐斯看来当然是有必要的。
他有一句名言:“成功没有神奇妙方,关键是要抢在别人前面。”
在电子商务领域,亚马逊绝对是先行者,早在1995年,它就开始涉足电子商务领域,一开始,只是单纯地在网上卖书,以和和线下图书巨头Barnes&Noble、Borders去竞争。
通过大规模扩张政策,亚马逊仅用了两年时间,就打败了Barnes&Noble等竞争对手,成为了地球上最大的书店,并成功上市。
上市后,亚马逊又开始涉足音像制品网上销售领域,于1998年上线了音乐商店,仅用了一个季度时间,它的音乐商店的销售额又超过了音像制品领域的巨头CDnow,成为最大的网上音乐产品零售商。
然后亚马逊又开始涉足其它领域,到了今年,它已经将自己定位成“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商”。
毫无疑问,在电子商务领域,亚马逊绝对是领先的,可领先并不意味着没有强力的竞争对手,在这一领域,追在它身后的eBay以及雅虎的电子商城都实力不俗,一旦抓住机会就随时有可能反超亚马逊。
什么是机会?
一套安全可靠的电子支付机制就是机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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