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朔爷来说,一千万的版权打包售卖价到底是多还是少?
当然是多。
为啥这么说?
可以站在朔爷的角度来简单算一笔账。
1984年之前,他发表过几篇短篇作品,总共也就挣到了几十块钱的稿费。
从84年开始,他开始发表《空中小姐》等中长篇,收入自然也就好了一些,但也就几百到一两千元不等。
再后来,他的作品开始结集成书,收入又好了一点,比如说他的《王朔文集》,一共发行了二十多万册,因为要的是10%的版税,因此他拿到了几万块。
再之后就是影视改编。
影视改编的收入自然是更好了一点,一部作品他亲自操刀,完整改编下来,少说也能拿个几万块,多的话可能拿到十几万。
但这也几乎是到顶了。
要知道,在这个年代,一个普通编剧完成一部三四十集的电视作品,正常收入也就几千块,过万的就算得上是业内顶级了。
别忘了,在这个年代,一部四十集的电视剧拍下来,制作费总共也就几百万,还是求爷爷告奶奶弄来的资金,除去演员开支、制作成本等,能给编剧的已经少得可怜了。
而对朔爷来说,最近一次看到大笔的钱,还是在前几年,当冯裤子拎着五万块钱上门,说给他当《甲方乙方》的版权费时。
尽管他把冯裤子跟那五万块钱都一起扫地出门了,可真正的原因,并不是嫌钱少,而是觉得冯裤子做事不地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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