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是被他养得精贵,但他乐意在即将全面积爆发抗日战争的年代,将唯一的亲人养得精贵。
福哥儿用牙粉刷着一口白牙,咕噜咕噜将嘴巴里的泡沫吐了之后,便开始洗手,然后就坐到了石桌子旁等着吃早饭。
早饭很简单,鸡汤加水煮的稀饭,一盘酸辣可口的泡菜。还有一碟据说宫廷手艺的豌豆黄。
“哥,你今天出门吗?”
吃完早饭,福哥儿在季言之洗碗的时候,蹲在一旁,用渴望的眼神望着季言之,显然是想要季言之出门的时候带着他。
季言之果断的拒绝了福哥儿的渴望。
“福哥儿听话,有你在,哥哥会分神的。”
福哥儿扯了一下嘴巴,开始说出了每次季言之出门都会说一遍的话。“要乖乖待在家里听话,不管是谁,就算是哥哥敲门也不要开。我都会背啦,哥哥可以不必重复了。”
——今天总算没有再叫阿玛了。
季言之抿了一下唇瓣,冲着福哥儿做了一个鬼脸,便飞快的窜进了里屋,出来时手中拿了一包油纸抱着的东西。
“这是什么?”
福哥儿探脑袋,好奇的看着季言之手中的用油纸包得好好的东西。
“手|枪。”
季言之打开油纸包将自己抽空自制用来防身的,小巧却威力等同于沙漠之鹰的手|枪,递给了福哥儿,然后手把手的教导他怎么换子弹、怎么用枪。
“哥哥在里屋的床上放了一百颗子弹,如果哥哥到了晚上都没有回来的话,记着手|枪时刻不离身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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