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小的时候,舅舅听了戏会回来同他们讲。
他喜欢程婴救孤、窦公送子,反复说关二爷千里走单骑、单刀赴会,这个沉默的中年男人过着不得休息的小贩生活,带着一家人在城市勉强温饱。
却很向往古代义士的忠勇贞烈——
穷不可怕。
困不损志。
骨头软了才没救。
陈萝躺在地上,余光是一排套着防尘罩的衣服,琳琅满目,形形色色,露出一点边角引她目光流连。这是物质充裕的时代,但也是金钱支配的社会。
牛奶倒入臭水沟也不肯流向穷人的胃。
她知道摆在面前的邀约是什么。
有些事情,只要跨过心里的坎,很轻松的。
比如说,她现在亲他一亲,或者说些模棱两可的话,那么就能拥有一份可观的暑期工薪资。或许还能得到更多,只要愿意付出更多……
但是她本来除了那个人,什么都不剩的。
衣服也好。
鞋子也好。
就连这张脸。
……不是遇到许一暗,好看不好看,体面不体面,惹不惹人爱,又有什么重要。
女孩收回目光。
浅色的眸像极了热带雨林的蟒,或许迟滞,但是一旦认清猎物,便显出令人悚然生畏的光。
“我走啦。”
陈萝推开压在身上的人,拉了拉衣服。
本来乱掉的呼吸重新找到节奏。
白旭山盘坐在地,骂了一句,“死脑筋。”
“不如你心愿,就是死脑筋么?”
她背上书包,眉间清明得有些寂寥,“那就死脑筋好了,这样才能显出你脑筋活,你还能高兴会儿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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