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早上,朝辞就收到一条来自陌生号码的短信,说是中午十一点半在学校附近的某家咖啡厅见面。
虽然这个号码他不认识,但是从短信的用词和内容上,想也知道就是那位许大佬说的秘书。朝辞的家底都被这人查得底朝天了,也不差手机号码。
朝辞下了课就去这人说的那家咖啡厅赴约,等了十分钟,秘书先生准点到达了。
秘书先生看起来很帅很有礼貌,但是说话却是柔和里藏着强硬,不容拒绝。
朝辞接过了所谓的合同看了几眼。
其实他也不是什么法律系的,翻来翻去也看不怎么懂。秘书先生也并不意外,直接跟他解释道:“这是一份挂名合同,毕竟包养合同可不受法律保护。”
他解释了一通,朝辞勉强明白了。就是说随便给他套了个必须在许湛身边的工作,合同上只规定朝辞要工作三年,每年许先生会支付他两千万的薪水,并没有说明朝辞作为“被包养的小白脸”的义务。但是想也知道,朝辞想要逃的话,怎么说也得离开许湛身边。要不然按照这份合同上面说的,让朝辞呆在他身边,那许湛估计有一百种办法折腾得朝辞妈不认。
对于这点,朝辞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。
因此不管合同上有没有规定“被包养的义务”,其实也没有差别。
秘书先生说了半个小时,觉得自己都给朝辞掰碎了讲了,这家伙应该放心签了。谁知道朝辞拿出手机,点开扫描全能王就是对着这几页的合同咔嚓咔嚓一顿扫描,然后发给傅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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