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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打那日黄珍珠打电话告诉狄妃要接狄桢狄珠去南市,她就慌了,急忙坐公车进县城一趟,背上背着一个,怀里还抱着一个。
公车逼仄湿热,孩子一路上哇哇大哭,弄得她又是吓又是哄才止住眼泪。
在县城的樟山十字路口一侧寻得一老头,悠悠然身边有个医箱,一旁立着招牌,写满五花八门的名目,挖鸡眼点痣去胎记一大堆。
狄妃摆布着自己的儿子,照着她记忆里狄桢那样:“他脚上的大拇指弄一个黑痣上去,他左眉毛里的一点给去掉,还有肚脐这点也去掉。”
听得老头摆手说不可:“眉毛里的痣是草里藏珠,遇贵人的,去不得的。”
狄妃嫌他废话多:“留着痣就遇贵人?信不信去掉这痣,我照样让他遇贵人,还双手捧钱要来养他。”
说完,狄妃又摆布起那女婴,狄妃印象中的狄珠全身光溜溜没痣没印记,倒同眼前的女婴一样。
老头点男婴的痣时不时眼睛往狄妃这处瞟,见了女婴不堪摆布哇哇大哭,他留了心眼:“这孩子不是你拐来的吧?”
“痴线!”狄妃没好气:“别乱说!警察要来抓的,我妹的第二个女儿啊。”
狄妃妹妹的第二个女儿生出来凄惨,丈夫重男轻女,自小爹不亲娘不爱的,狄妃抱来时连个名字都没有,现时冒名顶了狄珠这名字,也算有名有姓。
这小女孩和狄珠生日将近,若是狄珠还活着,应该块头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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