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个人把铁驴妥善的放好,这才进去。
田垄上面有很多细密的脚印,看得出来经常走动。
“欢哥他们闲着没事就会来田地这边。”燕洵低声道。
并不是田地这里有什么好玩的,是因为以前的不毛之地终于长出葱郁的棉花,且长得极快,更能迅速换成钱,一亩地的棉花换的银钱比一亩地种的庄稼赚的还多。
虽然边城所有田地都是燕洵的,欢哥他们这些军户只是佃户而已,但燕洵并没有收多少租子,甚至建了水车,给棉花种子、桑树苗,还会带着幼崽们全程帮助,一旦棉花有什么毛病,都会立即帮忙解决,甚至还给他们安排了活计,管饭有工钱,干六天活歇一天的那种。
他们从心底里深沉的喜欢着这片土地,也喜欢着这些长出来的农作物。
他们欢喜的看着边城一步一步发生变化,欢喜的看着田地里产出的棉花和桑叶变成一块块布料。当作坊里第一块布织好,当第一件衣裳缝好,穿在身上的时候,几乎所有人都在心中泪流满面。
“这片土地以前没能养活他们,他们依旧没有嫌弃,而现在土地能够有所产出了,他们怎么能不喜欢呢。”燕洵低声道,“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,但大部分人还是喜欢自己出生长大的地方,这里虽然是边城,但其实跟其他府城没什么区别。”
“或者说其实这里更危险,他们在危险中磨砺自己,守卫边城,比其他地方的人感情更加深厚复杂吧。”燕洵主动握着镜枫夜的手,喘了口气道,“我才来边城几次,看着这里一点一点变化,看着欢哥他们脸上有了笑容,我都喜欢这里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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