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零七章议事府升级政务院
朱元璋在《大诰》里谆谆教诲,亲,“声色货利”祸害无穷,多少官员栽倒在上面,你们一定要系紧裤带!
大明其实对官员的私生活控制极为严密,严禁官员招妓,除了法定节假日,无论公宴私宴,找歌姬舞女陪酒陪舞,哪怕只看不做,也得判两年徒刑,或者屁股挨八十大板。
“今文武官皆得用官妓,今挟妓宿娼有禁,甚至罢职不叙。”
也就说,政府禁止筵席上女伎陪酒唱歌耍乐,尤禁官员嫖娼,否则可能一捋到底,永不使用。
“官吏宿娼,罪亚杀人一等;虽遇赦,终身弗叙。”
对宿娼的惩罚,仅比杀人犯轻一等。
到了晚明时代,这些政策几乎形成了空文,不是朝廷允许,可是政策没有执行,属于默认状态。
全旭虽然有意自立,但是对于很多大明的政策,他是坚决拥护的,他虽然是后世之人,却拥有明朝的法律。
比如现在的辽东和台湾、包括吕宋,关于自卫的法律,实施的是无限自卫,不是说等对方拿着刀或枪过来杀你,你才可以自卫,可是哪怕是对方出言恐吓,可以直接击毙。
就像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耍流氓,在后世最多拘留十五天,如果只是言语上的挑衅,没有证明的话,根本就不会处理。
在全旭治下,那是可以直接击毙的,当然,百姓可以拥有武器,但是不准带出家门,要想杀你,只能在自己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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