拣漏的是个穷苦人,大半夜在林子里蹲野味,见到有人鬼鬼祟祟的来,晓得有勾当。不动。不去惊动。看能不能捞个便宜。後来看见内侍的身手好,衣服穿得好像也不便宜,不是自己能惹的,不肖想占便宜了,倒怕人家来把他杀了灭口,就悄闷声的死躲在草窠里。一直到内侍埋完了人,拉野草来盖住了,走了,拣漏的才偷偷冒个头。
冒个头,但是没出去,就支愣着耳朵,等着。怕人家假装走了,又回来踏看,抓到了要灭口的。
等了好一会儿,半丝动静都没有。再下去天都要亮了。他斗胆上前,小心翼翼把那刚埋上的又扒开,想如果是稀世珍宝,他可敢偷不敢偷?结果里面是个小人儿。
拣漏的想蚊子肉也是肉,就把人扒拉回去了。
毕竟,军社,不浪费是美德。
就算是可疑的病死肉,自己不能吃,也可以加工成肉制品卖给他社啊!真把别人吃病了还能削减别社的战斗力呢!
抱着这样的心理拣漏的把人给抱了回去,发现人还有气,就相当犹豫了。
是救还是杀掉呢?
抓了抓头发,他想算了吧,反正自己也未必救得了人,不如先看看人身上有什麽值钱的东西,也许看完之後人就已经死掉了呢?
这个小人儿很奇怪,身上就没穿什麽,除了新的迭旧的伤。包着的毯子倒是好料子,仔细察看,也没有什麽纹章标记会让苦主寻上门的,拣漏的心理斗争了很久,还是决定先叠好藏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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