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常威在这里还有事。
就是湖里的人鱼或者水妖,那头非凡怪物。常威对此很感兴趣。
如果仅仅是食人鱼,到了这个境地,常威掉头就走。但水妖或者人鱼,就不同了。那种水幕式的能力,分明是一种法术,会法术的怪物,值得一探究竟。
除此之外,还有那只怪物之前一些表现。比如所过之处血水消散,比如人的尸骨也消失不见。常威想要知道,那怪物想干什么。
所以朱尔斯开口挽留,常威满口答应。
琳达倒是想立刻回去,短短一天不到,经历了这么多,她心灵很疲惫。
接下来帮着朱尔斯维护湖畔镇的秩序,以常威的手段,非常顺利。敢趁火打劫
、打架斗殴、抢劫偷窃的,有一个算一个,逮着就是一拳。
敢动枪的,不好意思,常威从来不惯着。打常威一枪,常威怎么着也要还两枪。而吃常威两枪不死的普通人,恐怕还没有出生。
短短几个小时,湖畔镇就安静下来。但也因此,警局的停尸房又多了十几具尸体。
常威的大魔王形象,立刻在湖畔镇的居民和游客中树立起来。
常威过足了瘾。
揍人一时爽,一直揍人一直爽。磨坊镇那边早已无人敢履其锋芒,他手痒的不行,今天总算过足了瘾。
朱尔斯也终于知道琳达为什么说常威是个暴力分子。
但朱尔斯却更知道乱世用重典的道理。如果不下狠手快刀斩乱麻,以美利坚人民的尿性,十几个人?再死几十个也不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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