孙春梅总也没有想到,李念会真的出现在同学会上。
同学会的请柬是年年都发的,当然并不是人人都来——李念是一次也没来过——请柬送到安龙公司就石沉大海。孙春梅曾经想过,也许它们从来都没递到李念手上,也可能递过去就被扔进了垃|圾桶。
他们这一届同学里成功的人士真不少,但像李念那样成功的可不多。
人总是被划分出阶级,过去凭成绩,现在凭业绩。当初李念落单的时候,大家并没有对他有所同情,因此也就不能怪他发达之后疏远故人。孙春梅是永远缩在多数人那一边的类型,对特立独行的李念也永远只是观望。
可是这些年来,不知出于什么心态,她还是坚持要给李念发请柬——反正李总这样的大人物,不来是应该的,自己作为同学会的理事,不发反倒是失礼。
她从未指望他来过,而他现在就在她面前。
他踏着余晖只身前来,浅灰色的正装,没打领带,比年轻时候格外多了一份落拓的潇洒,夕阳在他背后投出一轮灿烂的金光。
他还是那样瘦,还不到四十岁,两鬓居然也见了白发。
应该染一染的,孙春梅想,不过不染也还是很俏皮,现在男人流行这样的老来俏,一朵花的年纪,开的是沧桑之后的风情。
他的到来引发了一阵小小的轰动,许多人热络地围上去,把孙春梅隔在人圈儿外头。这个娱乐圈的风云人物站在多年未见的同学中央,和气又健谈,善接地气,开口先蹦了个三俗段子,好些女同学被他逗得前仰后合,男人们也围着他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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