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首发在立木官微上,主旨便通过田盟这件事,论述律师与客之间关系。
陈律师表示,身为名律师与当事人订立协议,并仅仅民事委托代理么简单,而更加类似于基于信托理论之上信义关系。这个信义关系,最初源于英国衡平法判例——被授信人同时也肩负更加严苛责任,其最主要两项就忠实义务与告知义务。在此基础上,又可外延扩大为得利用客信任与资源为自己谋取正当私利,以及基于自己专业能力为客可期待利益最大化亲自作为。
文章本身写得很,遣词造句有点翻译腔,看就知道笔者定苦读过从句从句,逗号后面再来个从句英文普通法名著。当然,最为可贵还三观正,正得可以给桥梁工程师当水平尺用。
但问题也很明显——道理讲了大堆,田盟诈骗案里最猛料却概没提,所有细节都说得糊糊,遮遮掩掩。哪怕余白这样圈人,看了两句也想看了。
打呵欠,点赞,右划退,大概所有人都这样操作。以至于文章上线许久,留言评论只有个位数,其说得最多还徒弟王清歌。
余白私底跟唐宁玩笑,说这文章要换了田盟来写,定会很看。先起个抓人眼球标题,比如:网红律师被控诈骗+露国家秘密!正文里耸动用词波接着波,什么挖老底、爆照片,更必须。而陈锐这段位,实在差得太远了,这篇文章算得上田盟事之后全网最早独家深度报道,却还如去年法考之前“陈老师”线上题答疑人气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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