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月十二日。
宪兵司御司使黄得功到了大同镇,陛见皇帝。
“宣府新军编制已经全部整编完,臣来迟了,请陛下恕罪。”
“你不必自责,手中的事情办妥是最重要的。”
到目前为止,宣府的所有边军,总算是全部整顿完了。
从年初宣府案发生开始,到现在,总算过了成果。
所有领空饷的兵额也全部都消除了,老弱病残也全部淘汰。
当然,军政院并非一刀切,有一部分老弱病残是靠关系买进来领军饷的,有一部分则是在战争中受了伤的。
那些在战争中受了伤的,是实打实都给了抚恤金。
宣府的军政解决完了,现在就轮到大同镇了。
崇祯道:“有一个叫陈贤安的,之前是雁门关的游击将军,朕看他做事还挺扎实,就升了他大同宪兵司督办,你可以与此人接触一番,看是否要提拔成大同镇宪兵司的督军,总理大同镇军法、军纪。”
“臣这就派人去找他来谈一谈此事。”
“嗯,非常时刻,用非常之人。”崇祯继续说着,“朕的用人标准其实也很简单,一心想要做事的人,踏实、认真,是值得用的。”
既然皇帝把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,那个陈贤安,黄得功不用也得用了。
其实张凡的用人标准也不算太复杂。
需要用非常手段的时候,就用温体仁那种不要脸不要皮的人,例如搞亲王,例如和朝鲜周旋,例如在东南搞事情。
事情阻力非常大的,又需要尽快解决的时候,就用李自成那种打不死且能抗事的小强,例如廉政督察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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