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威这个人,用他自己的话说,他就是头顶生疮,脚底长脓的混蛋。可不坏又怎么办呢?想要在这吃人的世道混下去,有吃有喝,坏是保命的手段。
从一介寒门子弟,到国子监的监生;从京兆府的刀笔吏,到如今这个人人眼红的九大京县县令之一,常威经历的事太多,如果不是他坏,根本也活不到今天。
在他从仕期间,干过很过不光彩的事,也干过一些好事,作为处于底层的官吏,他很清楚,自己的底线在哪里,所以即便被太尉抓了个尸位素餐,也能全身而退。
不过,让他没有想到的是,太尉竟然给了一次发大财的机会,那常威岂能轻易放过,所以这些日子,他利用自己的在京兆府的人脉,好好查了查长安的五大粮商。
反复琢磨后,选择与京兆韦氏,有密切来往的张家,而且还托人搭上了关系,很快就与其家主-庄桦,约定了会面的日子。
“常明府,老朽晚来一步,还望明府多多海涵!”,拄着拐棍的庄桦,嘴里说的很客气,但无论是表情还是动作,丝毫都没有看出歉意来。
常威心里明白,这些跟世家绑在一起的商人,那个不是经常出入达官显贵之家,在人家那,他也许不算什么,但常威这么个小小的县令,肯定是不够看的。
与这样的人谈生意,首先得拿起的本钱,像他这样的县令,年俸不过百贯,就算打娘胎起开始吃皇粮,也不够人家一笔笔买卖的利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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