顶楼的观景电梯载着厉骞同秘书,像座沉水的透明堡垒,从五百叁十六米的高空,慢慢落入地下停车场。
醉酒显然是装的,杂草的生命力向来比温室内的名株要更顽强,因为这辈子也从来不配做那副孱弱的病态。
可是因为肋骨下方仍能有未痊愈的,穿透形的枪伤,被随行人员扶上车子时,厉骞确实有些困乏。
长腿伸展,他姿态慵懒地躺在后座上,随手按下老板键,便搭起眉眼假寐。
脑海中的名字多且杂,还有需要精细打磨的,零零碎碎的细节,看起来全然无用,可是未来半年都会是至关重要的转折点。
多米诺骨牌要倒下时,必须一环紧扣着一环,不能出半点差池。
把脑袋当做黑板和游乐场,是他最擅长做的事情,因为十叁岁之前,他确实和母亲度过了一段非常贫穷的日子,但只要将纸笔放在脑海里,那么他在孤独时就永远不会感到无聊。
此刻他将“简祢珏”的名字同“张安琪”画上箭头后,像小朋友玩卡牌般依次抽出厉家人的名片,最后才数到“汤曼青”的那张,端详了一阵,才有些烦躁地撕碎掉,随便扔到思维的角落去罚站。
“我爱你”对冷血人来说真的是很讨人厌的叁个字,以前的厉骞可能会开怀,但现在死过一次的厉骞真的不需要汤曼青再来爱他,他只需要她可以自觉地识相地走远一些。
何况会有女人爱上绑架自己,侮辱自己,算计自己的男人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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